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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發出的牌照 - 合規及有關事宜
Date : 30 Mar 2023
Topic: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發出的牌照 - 合規及有關事宜
Brief Meassage:

1. 持牌人須遵守載於《條例》的相關規定(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3 ):


(a) 其中一項規定是持牌人須將訂明事宜的任何變更在變更發生後的31日內,採用監管局指明的表格以書面通知監管局(https://www.pmsa.org.hk/wp-content/uploads/F-PMC-0003C_v2-Notification-of-Change-of-Prescribed-Matters-in-Relation-to-Holders-of-PMC-Licences.pdf)。例如:在牌照申請表內提供的詳情,尤其是涉及持牌準則的變更,包括:
- 持牌物管公司聘用或終止聘用持牌物管人;
- 持牌物管公司提供物管服務一事有實際控制權的持牌物管人(第1級)的變更;
- 增加或刪減所管理的物業;
- 公司董事有改變;
- 持牌物管人(第1級)的專業會員會籍的變更等(https://pmsa.org.hk/wp-content/uploads/F-PMP-0009C_v2-Notification-of-Change-of-Prescribed-Matters-in-Relation-to-Holders-of-PMP-Licences.pdf)。


2. 於《條例》下,監管局可發出操守守則向持牌人給予實務指引。監管局經諮詢業界及業主組織後,至今共發出下列14份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就不同物管範疇為業界提供實務指引:

  • 一般操守守則
  • 物業管理公司處理投訴的機制
  • 物業管理公司須有效控制物業管理業務
  • 物業管理公司處理代客戶收取的款項
  • 物業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結束須履行的責任
  • 防止貪污事宜
  • 牌照的訂明條件
  • 保障個人資料
  • 處理代客戶或安排客戶支付款項
  • 向客戶提供訂明資料及財務文件
  • 代客戶進行採購服務及防止圍標
  • 處理緊急事故
  • 處理棚架工作
  • 處理吊船工作

  • 3. 各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請致力遵守有關操守守則及參考有關良好作業指南行事。


    4. 上述14份守則及指南已上載監管局的網頁。請瀏覽(https://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以參閱。監管局會繼續按實際需要就不同物管範疇發出相關守則及指南,並正草擬「處理分判物業管理服務」及「防止貪污事宜—員工聘用及管理」守則及指南,預計於四月份發出。


    5. 根據《條例》訂明有關持牌人的資料載於登記冊(包括實體及網上版本)(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供公眾查閱,亦會不時於憲報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