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 
                                                     2007年6月26日 | 
                                                
                                                
                                                    | 活动简介: | 
                                                    2007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研讨会 
                                                        
                                                        经过两年多讨论之《2005建筑物管理(修订)草案》, 终於在2007年4月25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成為《2007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该条例并於2007年6月15日刋宪。
                                                          
                                                        
                                                        有见及此,香港房地產专业服务联盟已於2007年6月26日假九龙湾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九龙东分校演讲厅举行有关《2007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专题讲座,以供联盟会友包括本会会员参与。联盟很荣幸地邀请到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张冯泳萍太平绅士為主讲嘉宾,就该条例作出详细讲解及解答问题。
                                                          
                                                        
                                                        於专题讲座前先由联盟代表香港地產行政学会会长何照基先生為讲座致开幕及欢迎词。其他联盟代表包括本会主席周超雄先生、香港房屋经理学会会长黄继生先生、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副会长陈有灿先生及何照基先生一起致送纪念品给张助理署长,并拍照留念。
                                                          
                                                        
                                                        当晚约三百多位会员出席,并静心聆听张署长介绍修订条例之主要目的及修订内容,包括怎样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委任管理委员会委员、法团业主大会、委任代表文书、法团的採购安排、展示法律程序的资料、法团及经理人的财务安排等。接著会员踊跃提问,经张署长详尽解答后,会员都觉得是次专题讲座确是一个宝贵机会,藉此掌握有关条例最新内容。
                                                          
                                                        
                                                        《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将於2007年8月1日正式生效,有关新修订条例的小册子已印备,并可在各民政事务处索取。
                                                          
                                                        
                                                        本会现正继续安排有关新修订条例及物业管理案例的法律研讨会,欢迎会员参加,敬请密切留意本会活动资讯。
                                                          
                                                        — 潘源舫先生报导 
                                                        专业实务委员会主席 
                                                     | 
                                                
                                                
                                                    | 活动资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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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开幕及欢迎词 | 
                                                  致送纪念品给民政事务总署助理署长张冯泳萍太平绅士,并拍照留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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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助理署长就该条例作出详细讲解及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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