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亚太分会及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在香港城市大学共同举办了一个关於《建 筑 物 管 理 条 例 》 ( 第 344 章 ) 《 供 应 品 丶 货 品 及 服 务 采 购 工 作 守 则 》( 2 0 1 8 年 9 月 1 日 起 生 效)的法律讲座。讲者为林锡光陈启鸿律师行的陈俊华律师。
是次法律讲座得到两会会员热烈支持及参与,约有八十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