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24 December 2019 |
题目: |
认可专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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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亚太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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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依据拟订发牌制度细则及附属法例草拟文本 (Cap. 626 sub. leg. B) 中所述,持有物业管理人 (第 1 级) 牌照人士必须是监管局不时认可专业团体的会员,为此已决定认可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亚太分会的特许会员 (香港) 为认可专业团体的会员。
这充份体现本学会的会员在香港五十多年来在专业领域里所作出的持续贡献。由於该附属法例仍需等候在立法会通过, 我们会就有关进展向各会员适时滙报。
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亚太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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