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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发出的牌照 - 合规及有关事宜
日期: 30 Mar 2023
题目: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发出的牌照 - 合规及有关事宜
简介:

1. 持牌人须遵守载於《条例》的相关规定(https://www.pmsa.org.hk/tc/regulatory/regulating-licensees#reg-03 ):


(a) 其中一项规定是持牌人须将订明事宜的任何变更在变更发生後的31日内,采用监管局指明的表格以书面通知监管局(https://www.pmsa.org.hk/wp-content/uploads/F-PMC-0003C_v2-Notification-of-Change-of-Prescribed-Matters-in-Relation-to-Holders-of-PMC-Licences.pdf)。例如:在牌照申请表内提供的详情,尤其是涉及持牌准则的变更,包括:
- 持牌物管公司聘用或终止聘用持牌物管人;
- 持牌物管公司提供物管服务一事有实际控制权的持牌物管人(第1级)的变更;
- 增加或删减所管理的物业;
- 公司董事有改变;
- 持牌物管人(第1级)的专业会员会籍的变更等(https://pmsa.org.hk/wp-content/uploads/F-PMP-0009C_v2-Notification-of-Change-of-Prescribed-Matters-in-Relation-to-Holders-of-PMP-Licences.pdf)。


2. 於《条例》下,监管局可发出操守守则向持牌人给予实务指引。监管局经谘询业界及业主组织後,至今共发出下列14份操守守则及相关良好作业指南,就不同物管范畴为业界提供实务指引:

  • 一般操守守则
  • 物业管理公司处理投诉的机制
  • 物业管理公司须有效控制物业管理业务
  • 物业管理公司处理代客户收取的款项
  • 物业管理公司就其委任的结束须履行的责任
  • 防止贪污事宜
  • 牌照的订明条件
  • 保障个人资料
  • 处理代客户或安排客户支付款项
  • 向客户提供订明资料及财务文件
  • 代客户进行采购服务及防止围标
  • 处理紧急事故
  • 处理棚架工作
  • 处理吊船工作

  • 3. 各持牌物管公司及物管人请致力遵守有关操守守则及参考有关良好作业指南行事。


    4. 上述14份守则及指南已上载监管局的网页。请浏览(https://pmsa.org.hk/tc/regulatory/codes-of-conduct) 以参阅。监管局会继续按实际需要就不同物管范畴发出相关守则及指南,并正草拟「处理分判物业管理服务」及「防止贪污事宜—员工聘用及管理」守则及指南,预计於四月份发出。


    5. 根据《条例》订明有关持牌人的资料载於登记册(包括实体及网上版本)(https://eapplication.pmsa.org.hk/registers/)供公众查阅,亦会不时於宪报刊登。